若在一處實景看見如左邊的相片,詢問多數的人得到 的回答會是看見景物名稱的敘述,如耕牛、農夫…等等,這是一般人看東西的粗略印象。若再進一步詢問所看見事物的造形、色彩及一些細節時,有些人便為之結舌,講話開始支吾,更別提能描述物體的光影亮暗變化、肌理質感…等等更深入的細節。 用一般的人「看」的習慣與經驗想要畫出一幅有足夠內涵的畫並 不容易,因為所見的材料、內容實在不足。 純粹就視覺這個角度來看,一個繪畫者至少需要觀察得到描繪對象的造形、色彩、比例、透視、肌理、質感、光線方向、強弱、 亮暗變化、所在位置的相對空間大小、前後關係、透視等等。除了前述個別描繪對象的特徵之外,還需要做整體的觀察,也就是所描繪的空間內所有物體彼此之間的關係。 不論是一般所講的「看」或者是繪畫術語的「觀察」,除了客觀的視覺觀察之外,更要著重於內在的觀察。這個部分涵蓋著兩方面,一方面是被描繪對象本身的故事,另一方面則是描 繪者看見描繪對象產生了什麼樣的感受或想法。 一般人總以為繪畫不就是拿筆在紙上塗繪所見事物,一個有心作畫者如果流於這樣的心態,恐怕無法畫出有深度作品;而 一個繪畫初學者抱持這樣的想法,也將無法把畫學好。 繪畫開始於「觀察」(也可以說是「看」)、然後感受所見所要描繪對象,再來才是運用適當的工具將所見所感透過「作畫」的動作呈現於可以保存的平面物體上,這樣才有所謂的作品之誕生。 所以繪畫從「觀察」(「看」)開始,觀察必須是有著深刻心靈感受且有意義的,體會的經驗愈多愈深刻,才有機會創作 出內容更豐富、更感人的作品。 |
◇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